學佛叢談

王驤陸上師

★佛法的真精神   

人生的悲歡苦樂只是心的作用,切造作也是心的作用,佛度眾生的作用,只是要人覺悟,心上再來個心,了解人生的所以然。覺是感覺環境的幻化,悟是悟到自心的緣妄,外不被環境所惑誘,內不被妄心所轉輾,明白自己天然有個本主獨立性體,雖然一時糊塗妄作,一覺便回到本來。所謂悲歡苦樂,和一切一切,都是夢幻泡影,不再上當,這是個自主獨立的偉大精神。佛不自稱是佛的功能,是一切人無賢無愚無大無小自有的功能。佛法的真精神就在此。   

人生欲解決這個大問題,借佛的導力的是一二,靠自己的努力是八九,若全然想靠佛或定要靠自己不依佛法,這都是大迷信,不是佛子。   

佛說因果,不是有了佛才有因果,佛說平等,不是有了佛才有平等,佛說眾生與佛,本來不二,不二即是平等,是眾生自己本來平等,特地做來不平等。論到外相,自然有大小高下美醜種種的不同,不同就不平等了,但一切相是緣生緣滅,幻起幻落,同一不實,這是平等的,所以平等是實,不平等是幻,而世人總是執取有相,久久成為習慣,於平等的真理,忘之久矣。獨有覺悟的人,不受這個束縛,自己能別具見解,由理想上推出這個真理來,覺知一切眾生,性體與我不二,何以我一定是好是對,他人就一定是壞是不對呢?那不明這個平等真理的人,先立了個人我之見,我要好,你不必要好,我有錢是闊,你沒錢是貧,不知是錢的問題,於人有什麼相關,我的錢給了你,我就貧,你就闊了,就是我不給你,我用完了,我也就貧了。本來錢是外相,根本靠不住的,但是患得患失的習性已久,要永久保持他,忘記了因果和平等的真理,所以多爭,以至殘殺搶奪,枉受諸苦,佛法的真精神,就要打破你這個迷見。   

人有了這個迷見,一迷再迷,勢力越大,迷的力量也越大,迷人越多,迷的團體也越多,一步步的演進到了糊塗的極點,反說佛法是迷信了。   

世上的一切一切,無不是我的教訓,人事的種種幻變,即是告我以無常種種的不足,即是教我勿固執。世上一切惡業無不由我執所起,天下最苦悶的人就是剛愎自是,總是我的不錯,一直迷到底,至死不悟。我人看了他是真苦,他自己也苦,苦於不知道自己的苦。但我人自己,又何嘗真明白呢?處於旁觀是明白的,一輪到自己被虛榮貨利所引誘,也許一樣的剛愎自是。所以佛要你徹底覺悟。朱子只說到不為外物所誘,不知外物是什麼,就是我自心的緣妄。不從心上下手,是不會徹底得到佛法的真精柙。   

佛教和佛法,本無所別,所教的就是法。但到現在,所可見的只是佛教的形式,所不明的卻是佛法的真理。佛子四眾,上焉者,閉門自修,不問社會上的疾苦,中焉者,好出風頭,勤作有相功德;下焉者,犯奸作惡,無所不為。一班學佛的,不是死氣沉沉,就是妖形怪氣,社會上只見其害,不見其利,叫人如何信仰得起。現在更進一步,連一班自修的人們,門也關不住了,東奔西走,更無暇把真正的佛法精神,介紹於社會,所以愈離愈遠,人的懷疑也愈深,此佛教之衰落也。佛教既經過許多年的殘破,然而佛法的精神潛勢力,非但不見削改,反而日見膨脹,想研究真理的人,日見其多,這就是人心苦悶的反動,無形中把佛教和佛法分了家。有智識的人,自然不取佛教的形式莊嚴,而尊重佛法的精神自在。佛法的有相功德,原為一班初入門的方便引導。至於根本上,佛原來不取於相,要人自覺,最正宗的,是自他兩利,化敵為友,讓他自動的馴伏,使各人明了自身的本來面目,把大智輔助大悲,做救世的工作。第一不許貪,能夠不取於相,那貪污之風,自然滅了。第二勿嗔,能夠平等慈視,了解互助之義,那詐偽殘殺之習,自然止了。第三勿痴,能夠闡明真理,開大覺慧,打破迷信,那剛愎自用,顛倒妄作之行,自然少了。總之要他自動的感化。可見無一人不有心,心即是佛。無一心不有理,理即是法。佛法的偉大作用,在不爭自己佛教的門面,和其他宗教論短長,而在使人個個自己覺悟真理,學佛的平等救世精神。救不在衣食住的滿足,而在人人能得衣食住的平等享受,以為衣食住是維持這個身,身是維持這個大悲心。要去做大悲利眾的事業,不是焦芽敗種的羅漢,而是智悲雙運的菩薩,正合乎現世所倡的平等主義。倘有剛愎自是的人,他自會眾叛親離,不打自倒,為天下人作個大榜樣,大教訓,這才是佛法的真精神。   

佛法是重實幹的,是重自然性的,先自刻己,取得定力,由定力增長識力,體力自然加強,這是人生的三力。用三力以應付社會上一切事業,自得游刃有餘,處於今日狂風暴雨之局勢下,沒有心力的把持,必定被外境所沖動。即如一班貪污的人,本性並不願貪污,只因環境的誘感,前途沒有希望,眼下即有恐怖,自己又無把持,逼迫到貪污的路上走。貪是人人本具的劣性,污是一時的妄作,一人作俑,眾人效尤,遂成了公開的流行病。如果要改造這個劣性,應先使其自覺,生活一安定,此風自然而止,此是佛法的真精神。   

一個人貪,可以引得許多人貪。以貪為本位,欲壑自然難盈,必至多數人逼迫沒飯吃。反動過來,自己所貪得來的根本就靠不住。倘早知貪得的危險,自不至深入自殺的一途。平安二字,是要人人平了,我才得安,有一個人不平,即有一個反動,即是自己的危險。我嘗說世界要真正平安時,鎖和保險櫃,是用不著了。用到這兩件東西時,即是心懷疑忌,四面都有了反動的恐怖。那反動即是不均平,心和物質都不均平,而不均平的主因,還是個貪。貪的主因,仍是由於恐怖。恐怖的主因,由於不覺。不覺所以見理不明,不肯施捨。佛說一切法,首重布施,布施是放棄的意思,不但金錢物品要布施法,連我的迷見也布施去,放大眼光,勿固執劣見。使人人有飯吃,即是我的無上保險,最大安樂,所以布施是佛法最偉大的精神。   

佛法只是要把世事翻個身,我所執持的且放一下,看是如何。我所看重的且看賤他看是如何,我所愛的不愛,取的捨去,驚奇的不驚奇,其苦自斷,並且處事靈活面面玲瓏矣。

★學佛務從根本上著手   

學佛務從根本上著手,否則盡是外道魔業,反加生死,入手即須謹防,此責任全在於師,不可因其初學而誤之也。根本者,心地法門也,宗下直證法之可貴,在使學人勿遠繞圈子,直下薦取,說悟就悟。本來眾生是佛,因迷而成眾生,一醒遂又是佛,所以本極容易。奈無始無明所覆,如蕩子狂迷外走,不生厭心,即不肯回家。佛祖種種言說引導,只是引其自覺,遂成為教;一聞即悟而歸宗者為頓;久教始覺而求歸宗者為漸,是人的因緣利鈍問題,於法無頓漸也。迷在自心,悟亦在自心,成佛成眾,生在自心,入生死,出生死,亦在自心。離自心更有何事可說,離自心而談宗說教,正如畫餅充饑,萬年不飽。故知心地法為根本也。   

學佛只是學成個佛的意境,意境一著實即成六道,一空靈即成佛。凡一切經論言句只是要你心境空靈不離一切。不著一切,所謂“若人欲知佛境界,當淨其意如虛空。遠離妄想及諸取,令心所向皆無礙”。世人處處自礙,所以入生死而不覺,“常淨其意”四個字何等簡捷了當,哪有許多言句理論。且道“其意”是誰的意,“當淨”是誰的事業,為師的且勿先淨學人的意,你自己的意尚不淨,安足以為人師。所以師資者必先有其資,資者能自淨其意者也。意中不寧不淨,即無為人之法,而法不淨者,心未淨也。有得失心,名聞利養心,分別門戶心,皆非師資。故不論師與友在說法聞法時,都莫在文字法門上會,要處處會。歸心地法去,即於平時人事世法上尤要在道上會,切莫往道理上會。道者,自覺聖智之境界也。道理者,是非得失人我勝負二見之境界也。一涉道理意即不淨,紛亂遂起,所以說教是佛祖萬不得已的法門,宗下最上乘法只是開門一斧,打淨來見,不講道理,不等你開口,便一棒打出,正是不教之教。用心至苦,用法至簡,逼到你無意可淨,無心可心,讓你再去體會,逼出你自己本來空寂無染之心來,然後心所向處,處處是心,處處無著,即處處無礙,在先卻要你昏頭昏腦,活中求死,死中求活,疑神疑鬼的參求,進不得退不得,取又取不得,捨又捨不得,如狗子看熱油鍋,舐又舐不得,捨又捨不得,經過如是一番苦功,得來才結實,永不退失矣。如艱苦出身得來的錢財,個個寶貴不肯浪費,然後敵得住萬萬年來生死習氣,用千萬斤氣力去挽轉來,方是真熟,處處勿忘失矣。此正是大慈悲處也,要無非逼你心上去體會,道上去參究,正是沒道理的大道理也。   

從來講密宗的總是偏重在儀規上,疏了心地法,參禪的人死在一句話頭上,疏了個活參法,念佛的人偏重在西方往生,疏了個如何是西方,如何得往生的參究法,不知三法都是方便,目的全在學人自己向心地上努力。三法都是打淨法門,如不從自己心意識上去打,正如以心意識添心意識,而心意識是家賊不是外賊,是造成生死的根本。所以永嘉禪師云﹕損法財,滅功德,莫不由茲心意識。佛住世說法四十九年,正為眾生受此病苦,不得解說,不得已而說了三百會,專為此事,乃學人日日禮佛拜佛,佛前悲泣懺悔,念佛幾十年,求了生死,且明知心意識是毒蛇猛獸,卻反不聽佛說,豈不謬哉。故因地不正,果招迂曲,正似海中沉淪遇船得救,才上得船又跳入海也。   

學人總要拿定這一個最究竟法門,不到究竟切勿放手。先把心意識打淨,看一念未起時怎樣,不思善,不思惡,正這個時不是斷滅,不是無心淨蕩蕩地,有個圓妙明心在前,普照大千世界,卻不著一物一見,如鏡子照物,胡來胡現,漢來漢現,不因有影無影,有像無像,而鏡體動搖也。   

心地法只是一路,沒第二條路,要想認定一個不是兩個,先拿鏡子來譬喻,所名為鏡者,以其能鑒照。惟有光,故能照(是一個,即光體)。照則有形,為影為像,或好或醜,或光明或糊塗,有時有影,有時無影,種種變化,光只是一個,並不因影像之變化而光體有異,故認定是一個,且種種變化者,乃暫時之幻影,仍由這一個中所自出。如是種種即是一,一即是種種,種種由一起,仍滅還於一,種種無形段,一亦無體相。故曰﹕不一不異,生不見其來處,滅不見其去處,卻有一個常恆不變,遍滿法界的東西在。以不變,故名不動,以不動,故名無污染,以無污染,故名清淨,以朗朗覺知,故名清淨覺相,又名菩提。如是無名煩惱由這一個起,這一個就是菩提。所以云煩惱即是菩提,你就是要分為兩個,請問從何下手,如何分法,作此念者即是無始無明煩惱,總因不覺故。是以不覺由於無明,無明由二見比量,二見比量由於取相,取相還因不覺,故先勿談無明煩惱妄想業障等,只先從能覺的,能煩惱的,能生死的,能見性的,這一個是什麼東西?這個東西上面又有什麼可以著得牢呢?你且看無明煩惱妄想業障附在何處,著在那裡,尋來尋去,只是不可得。本來不有,一當他即似有而實不有,你把夢作真,死不承認是假,無端幻立生死,枉受諸苦,當知開悟成佛,是何等大事。此處要講福德,無福德者難與言也,難信也,難以承當也。以上是正面了義說。   

雖然中人以下不可與語上也,彼不信,反遠矣。但又不可輕慢,又以為終不可入也,當方便引之證入,初說實有無明、妄想、業障、煩惱,說此皆生死之根實,可怖可畏,實是大苦,不亟了脫,苦無窮期。如是,引之痛切發心,且讓他昏天黑地東撞西踫,弄到頭破血淋,苦悶已極,然後開一條方便線路,一因其人習性如是,不走遠圈,其心不死,亦不肯就範。二因其人夙世法障深厚,曾以法誤人,此生應受此報,亦難遇善知識。即遇亦不識,即識矣亦無緣與之相接,終不信受。三因自己劣見,聞法疑怖,復有惡因緣引之使遠,故必自動走繞遠圈,非其時不得跳出此法坑也,豈不哀哉。但真痛切發心者,早晚一樣成就。因一旦開悟,與三十年後開悟,所悟正等。悟後力量,是在修養經年,卻另一問題矣。是以為人第一在知機,非有定法。前為上上根人了義的決定,此為反面說,予中下根人以方便,是不了義教,非分人之高下也,機不同也。遂無定法,至其極,同歸一路。蓋如是方便,斯名究竟,而究竟亦不可得也。

★初學佛要分清理路   

名醫看古方自會活用,庸醫抄古方只知死用。所以經論言句,要悟後參,方不上當。然非上經論的當,是上自己知見的當。須知此事全靠自己,毫無奇特,毫無法門,不假他求,不藉外力,只把自己的塵塵境境一齊放下,淨蕩蕩,赤裸裸,這時看是什麼。   

會游水的人全是自力作用,遊戲自在,無往不利。如不會水的人,落下水去,只是四處亂抓,反而喪失生命,不得出頭。學佛人可以悟此。今日求佛求法求師求古人言句,乃至求旁門外道,豈不是亂抓,想求出路。   

此事最現成不過,眼前一切處都可悟見。若一舉心動念,即又非是,及真見性後,於舉心動念時,即顛倒忙亂時,亦時時見,更不必絲毫著意去求見,而自朗朗見。好如自己的姓名。以熟極了,即不去記他,也不會忘失也。   

既如此現成容易,而開悟成佛何又如此之難?則各人因緣之不同也。此有二因,一者夙世於此路不熟,一切要重起爐灶,比較困難。二因今世因緣不好,不遇見善知識,使走近路,豈不冤枉。如冶金人不識是鋼是鐵,以為同是黑塊,不把真正鋼精稍加熔化即可打器,卻與頑鐵同入冶爐,空耗時間,實在可惜。此亦其本人夙世法障自誤,今生得此報耳。故發大悲心為最要,不論為師為弟一有我我心,便非大悲,今生同難成就。   

初學人第一要分清理路,(一)成佛見性,不是二事,除自求自悟外無第二條門路。(二)師資、經論、法要,全是外緣相助,引之使近而已,不可依靠以自誤。(三)見性是一事,除習氣又是一事,往往見性後,習氣尚未除,力量不足,復又淆惑,反又疑及根本,此切切不可。(四)見性後,除習氣才有辦法,但切莫從習氣上下手,只要照顧本來。本來無心可言,習氣又依附在何處,莫急急於求。力量充足,水到自然渠成,不是一日的事,積久自然成功,此性急不得。獨於見性一道,在未見到之前放松不得,不可以為空了便是,無心便是。古人道,莫謂無心便是道。無心猶隔一重關,當努力參究是什麼緣故。(五)初步見性,莫管他是理是事,只當法身邊事。此時正要緊,不可放松,只看準路頭,擒住這本位。久久純熟,一旦貫通,自然理也圓了,事也足了,百尺竿頭升一節,再一節到了頂上,再升一節無節可升,直上去便是,你看是怎樣。   

凡人生機絕不要緊,生趣絕則危矣。學佛只買得個生趣活潑,如泉之源源而來,此無法向人說明。

★學佛正因簡明開示   

學佛只是一念之轉,轉有著煩惱心,歸無住空淨心,要寂然無所作著便是佛境,故心淨則佛土淨。此是正法。   

心量宜大,以慧力觀照一切本空,便不執取堅固,自然退讓,在表面似乎吃虧,但修德成就,功夫精進,根本上大得便宜,是真布施,此以除貪。   

心能平等,法法都幻,有什麼得失成敗,自然寬宏不計較,且心平則氣和,氣和則血順,少病少惱,且可長壽,是真忍辱,此以除嗔。   

心不執著,則事理通達,因果分明,無謂憂怖,自然不起,安得苦果,即是持戒,此以除痴。   

心意超然,徹見本性空寂相貌,歸於大空,是為得體,於人事人情上,實地研究,處處熱心,事事方便,歸於圓通,是為得用,以虛靈之佛量,起大悲之妙用,不是沉空守寂,為焦芽敗種。   

一心於法,一門深入,但明法本一時之借用,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,歸到見性,當下成佛,莫怕無明,只要心能空寂,無明頓化,莫住無明,若一矢照,即流浪生死,萬劫沉淪。   

非到明心見性後,不知自己之無明也,既不知無明所在,則永無拔除之時,是明心見性為成佛第一關鍵,明心後,一念間無明頓化,否則壓制而已,雖修千年,無明仍在,與未修正等。   

莫自棄,勤恆而進,終必有成,莫自滿,累劫之債,非一時可了,莫因循,老之將至,莫性急,學徒亦得三年。   

根本求極樂,何必自苦乃爾,精進在勤奮不放逸,豈在惡衣惡貪。   

貪求他力,依賴成性者,心中即有取巧之貪,心已顛倒,如何往生,故念念清淨,即與諸佛相印,方蒙接引。此即是往生。   

讀經勿死執文字,佛對當時人說,因緣不同,譬如古藥方,只可參考,不可照服,故曰無定法。   

淨土密宗禪宗,法法平等,無有高下,只以當機為上,莫起小見,多所分別,於他人無關礙,於自己有罪過。且問罪過是什麼,就是你不能解脫的幻心,平日越堅固,臨命終時越放不下,種種苦惱,是你自受,無人代得。   

初學人忌者有三心,貪多心,好奇心,彼此心,已學佛人忌者有三心,疑法心,因循心,性急心,久修人忌者有三心,自滿心,守法心,功德心,此最毒之心病也,病愈微鈿,愈難拔除。   

道場和法門,立場各各不同,切不可強與之同,如中醫西醫,各有好處,何苦分別,轉以自誤。   

如有人謗法者,切勿與諍,諍則謗愈多,此我之罪過也,當勿與逆,令其歡音可耳,不能者,聽之可耳,若起嗔心者,非我弟子,即與謗佛謗經不異,且與自謗亦不異。   

肯從人事上練心,是真學佛,功夫才進得快。   

利己利他,要同樣熱心,但不可太熱心,成為貪病,且背因緣自然之理,經云凡夫之人貪著其事。修禪宗全靠自力,非上上根人,難以即生成就,淨土宗旨不同,以往生西方為極則,然不到一心不亂時,仍難往生,密宗乃佛最後度人之一法,其咒與印,仗佛之力,能一心修持,成就必快,且魔強道弱之時,非仗密法,不能消夙業而化除之,故密法比較當機,今由密入手,顯法身後,開般若慧,與禪宗會合,方可除習氣,得大成就,且與淨土宗不背,倘發願往生,更有把握矣。本會接引學佛,先由密宗入手,但坐法與其他密法不同,有一定程式,經過相當時間,即可證體,然後啟發般若妙用,故必參禪宗諸書,但不襲取其方式,以防流入禪病,最後會通十方淨土。名聞利養,乃生死深坑,法見情愛,乃地獄種性,此而不除,便是外道,不必管他人閑事。   

總之佛是空寂義,如不離法,即不成佛,經云離一切諸相,即名諸佛,又云諸法空相,故此一頁文,皆不可取,能通而無住者,方是般若妙用,否則毒藥耳。此次盂蘭道場,佛天歡喜,人人求消災延壽,當知見性斯是長壽,明心頓得消災,無他法也,幸各珍重。

★念佛要義   

念佛之前,先當信佛。必具四信,乃名信佛。一信果佛,如本師釋迦牟尼佛、東方藥師、西方彌陀,及十方諸佛等。二信自己的佛,即是佛性。令在因地,能開慧見性者,即名成佛。三信人無善惡冤親、賢愚貴賤,個個是佛。在未明覺前,如金礦之未啟,不可作金用,亦不可謂為無金,惟迷覺之別耳。四信一切四生六道,皆同具毗盧佛性。此四者無先後高下,一體平等。此佛法廣大,特異於他教者在此。次明佛義。佛者,覺也。覺者,心也。心為性之用,性為心之體,必明心見性,方名成佛。不是肉體可以變成個佛。再次為念佛。念為心念,心中憶念,勿失名念佛。此有四,一(初念)心中專憶對方果佛,如阿彌陀,觀想其光明慈悲,清淨莊嚴而皈依之,堅我往生之願,如子之依母。口念心行,即今之普通念佛法也。二(密念)念佛佛光明不二,方方有佛皆同,不可有分別心,而我之禮敬、自修、坐禪、修密、行住坐臥,無一不是念佛。三(密中密)念淨業,當先淨自己之土。土者,心也。去十惡,即是十善。念念戒行,再進而善亦勿執,惡根自斷,心空意淨,是名功德莊嚴。以自己覺知,不求人見,故曰密。四(密中深密)此並念亦不有,只是一心不亂。一心者,見聞覺知,了了分明,無染無住之現量心也,乃無心之心也。此在定慧合力,明體達用之後,念念不離佛,亦不著佛,如魚之在水,何曾念念於水,何曾須臾離水。又如自己之姓名,原本如是,不必記憶而自勿失,亦無是不是也。於上四門,更不必分深淺行相,與道理何如,隨各人因緣根器而自覺知,亦無有善淨密諸法相之分。此才是真念佛。若只一門,即具依賴性,而求一心不亂,如何能乎。至於習氣之消淨,尤非一世之功。惟此生見性成佛,尚須多世以般若打掃,方起大用。故學佛而先求神通,或求有所見,不從心上著力,皆不名念佛,且易入魔。況習氣是心上幻影,一轉即空,勿迎勿拒,只要念佛,頓覺淨空。再做到綿綿勿斷,即大勢至菩薩淨念相繼,得三摩地之第一法門也。

★修行要訣   

(一)定宗旨   

一、學佛宗旨,首在開智慧,自覺覺他,廣度眾生,出苦海、了生死。生死又分為二,一了分段生死輪迴,不再混入,一了變易生死,開般若明達生死,本不可得,不受世出世一切苦厄。   

二、所謂成佛,即是成大智慧,梵語為般若波羅密。以般若方可度登彼岸也。是以開智慧,乃成佛唯一法門,捨此別無二法。   

三、學佛貴在自求自修、自除苦惱、自開智慧、自成佛。求佛只如問路求醫,走路吃藥,還在自己。所以佛學考據,只如地圖和藥方,與本病不相干也。學佛者,是學與佛無二,同一無煩惱,清淨自在,不是變個佛。   

四、學佛目的在斷一切苦,得究竟樂。而得究竟樂者,只在開智慧;求智慧在定,得定在坐,坐在法。宗旨目的既定,中途方不疑退,此生必可成就,不問你修淨土禪宗密法,都要同此宗旨,同此目的。   

(二)明修義   

一、明本來,本來不用修,因冤枉而入病,要恢復本來,方叫做修,否則叫做建造,不叫修理。   

二、修心與修理物品不同,當云復,言復其本來也。物品之修理賴他,心之修復還賴乎自心,以妄心復妄心,至心不可得,光明自在為止。   

三、修心雖離乎法,但教法中用於一時,取捨予奪在我,以明心見性為體,起一切妙法為用。   

四、修宜行重,於一切行住坐臥時,無一不用凜覺,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,修坐只一時,而修行在時時。

五、修者修至明心見性為第一關,見性後,開般若妙用,方可以除習氣,此是第二關。是先破無明,後除習氣,此禪密二宗,由果尋因,乃根本解決唯一辦法,與他宗不同。   

六、以般若凜覺自己,觀世間一切皆平等,此即是大心,觀自己本體與佛不二,此即是正修。   

七、無論何宗皆以歸淨土為止。或念阿彌陀佛以淨其土,或參禪修密以淨其土,明心見性後,方入正修。否則勞而無功,畢竟退轉。至不退轉時,在淨土宗曰阿裨拔致;在禪宗曰破初參;在密宗曰證三昧悉地。

(三)求正法   

一、一切佛法本無邪正之別,但斷無一法可以普及,人人皆可當機之理,故不論禪、淨、密,以當機為第一。如其人應修淨土而令之參禪,此即毒藥,如其人應修密宗而限以淨土,此亦是毒藥。故其責在師,師必負阿鼻之責。佛度眾生,本在去執,若再教伊執著,不使之活潑自在,實難辭咎。譬如治病,死守一法,以為謹慎穩妥,而因循即可坐誤,不可不知。   

二、求師不可以人情用事,如藥不對癥,即當變計。如修淨土多年,不見功效,可以修密。至證三昧後,回頭再修淨土,則定有把握。鄙人近始自信修淨土有幾分把握,故敢忠告。   

(四)防諸病   

-、勿苦修 凡毀殘身體,均非佛法,佛以得大自在為主,上升極樂。如願苦行,何不入地獄修乎?當知苦行者,乃在堅定其志,百折不回,防其情逸也。世人每以惡衣惡食為苦,不知無智慧而心放蕩失主宰者,為世間第一等苦人,學佛應從得定慧下手,無第二法也。   

二、勿怨修 修之本意在解脫得自在,如因怨而修,則嗔根難拔,故當解釋,使其自得,此惟得定開慧解空,則入歡喜地也。   

三、勿盲修 盲修之病,世人最多,凡未明心見性者,皆是盲修,故學佛第一要訣,在開智慧,明白後,方是正修。   

四、勿壓修 凡修行多求死定,壓住妄念勿起之輩,既有淪為死灰、土、木、金、石之弊,日後反動更加危險,此皆壓修之病也。如一念不思,正坐定心,某會曾傳此法,此名無記空,一也,終日禪定,硬制其念,自以為得定,二也。硬行忍辱,不能觀空,久久成病,三也。食齋持戒,非從本願,為人情所沖動,不能持久,對人嗔恨,心不能素,四也。外道死守精神氣,臨死不能散功,或至癲狂,五也。此皆見功於一時,流弊在日後,近有腹脹欲死,乃至自殺,即此類也。種如是因,而欲得極樂之果,不亦大悲憫哉!   

五、勿小修 修行目的在成佛,如自甘劣小,即非大器,決不能成。故當發大願,修大行﹕只求此生開智慧成佛,大願也,我當以智慧救度一切眾生,大行也。   

六、勿貪修 言不可見法即求,見師即拜。得一正法,當一門深入,不可心活,見異思遷、朝修夕改,而致徒勞無功。   

七、宜自制 一勿驕慢,二勿自喜而自是,三勿惱恨,四勿性急,五勿怠惰,六勿衡量他人意境,七勿先求神通,此皆用功期內必有之毛病。功夫益深,習氣翻出益多,不可不防,可閱余之《乙亥講演錄》而細參之。   

(五)務八要   

-、要圓修 言心量宜大,則見義思圓,自無門戶勝劣之見。   

二、要痛修 言自己警覺痛切,則進步自速,此生必得究竟。   

三、要願修 言必有願力為主,願力宜正大,宜切實,此即是修。   

四、要專修 言得有正法,當專一深人,自可由一門會入普門而圓矣。   

五、要活修 言專一與固執呆板不同,心宜活潑,則得自在。且佛開種種法門,非可執一,隨時當有變化,第宗旨則無變易也。

六、要雙修 要我與佛相對成雙,求佛還當求已,一也;家庭修持,能得伴侶贊助,二也;修慧兼宜修福,發願必須行願,三也;持齋者,口素並宜心素,勿見他過,四也。此均雙修,由此可得齊全,功德亦易圓滿。   

七、要實修 言功夫實在,冷暖自知,不可自欺,故以實行為主。實行者,心行耳,非表面唱拜也。   

八、要養修 言已發明心地,修有所得,必以涵養為主。例如下﹕   

甲、取質 謂玉之良而大者。佛性平等,雖一時根器有別,但心量宜大。玉小不能再放大,而心則不然,玉質不可改也,而心可改也。   

乙、雕琢 謂質好而不修,良可惜也。然必得良工,大料改小,則師之咎。   

丙、打磨 謂不經打磨,則不光潤,故必經種種磨練,以一切冤怨逆事,皆我入道之助,然火氣仍在也。

丁、入土 謂不經涵養,則力不充,故必靖氣內殮,此非學而可致,乃自然功深耳。總之,時時心不放逸,至空淨後,了無繫染,欲求煩惱,亦不可起矣。  

(六)明過程   

修行過程,本無定法,但亦有最要數點如下﹕   

一、求得正法,言得正合我機之法也,或密或禪、或持名或觀相,皆所以淨我自性之土而已。   

二、如法修持,中途不可雜以我見,自然得定。   

三、開發般若,此言大智慧,由定而生,定慧相合即是戒,此名具足十戒。   

四、明心見性,心地既明,則本心自見,色空不二,方不受惑。   

五、心不惑故,然後可除習氣。   

甲、空境。   

乙、空心。(粗分)   

丙、空法。(細分)   

丁、空空。(微細分)(以上為先開第六漏盡通,即是名道通,是謂得體)   

六、發五神通,此謂起用,切不可先求,惟明心後自得開展,小有證效,喜則成魔。如無道通而先求此,名曰妖通,以外道亦有五通也。   

(七)示要訣   

一、凡夫與佛,本體不二,只是不明因果,故覺在後,覺在果地,並有始終不覺者。只要一覺,即是彼岸,故宜用一字訣曰阿。言心有所起時,此在因地動念,常常先自凜覺,想我今日如是因,將來必得如是果,則恐懼而勿入矣。久久純熟,不致誤入。此阿字即是凜覺,即是照見,即是轉,即是空,即是無染,即是淨土。   

二、把此心如在通衢大道,一切形形色色,了了見聞,過而不留,與我無染,此便是佛境。   

三、若有所接,只隨緣應付,善惡分明而不起我見,常與自己脾氣奮鬥。情為我愛,轉而疏之;見為我執,解而空之,久久自然自在。   

四、辨輕重,言觀世間無論千萬最大事,都抵不過一個死;千萬個死,還抵不過我一修;而千萬個修,又抵不過我一覺。覺則心空,此是最上福德,輕重利害,不可比擬。當知眾苦只緣不覺,極樂無過明心。  

五、勿忘記,但有時忘記,或雖不忘記而力不能轉,又奈何?曰有二訣﹕一把未來之恐怖事先一想,二曰持咒,頓然可以覺轉。諸仁真肯用功者,每日勿忘修法,念念在覺,方是念念在佛。時時修,時時照。每日將此七條看一次,再與人講一次,一修一照,行之年半,不間斷,如不證三昧見實相者,餘即為妄為一魔,並望迴向一切眾生,皆得成佛,此便是消災延壽法。

 

 

 

法源法園法緣法圓法援